PE线就是保护线,不能单独断开,否则的话无法实现其保护功能。PEN线有PE线的功能,也不能单独断开。
PE线和PEN线能否与相线同时断开?
对于用插头连接的移动式机器,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把插头一拔,不就断开了吗?
对于固定布线,情况比较复杂:
PE线与相线同时断开,有几种后果:
在PE线断开点后的金属外壳意外接触到其它电缆的相线时,断开点后的所有金属外壳都带电。这种情况在末端应该很罕见,但如果断开点在很靠近电源侧的话,后面的区域很大,发生的机率会增加。那如果PE线在断开点后已经重复接地了呢?重复接地的阻抗要满足一定的要求,阻抗要小得让上级跳闸。这样又有一个问题了,即使你的PE线不断开,就能保证阻抗满足要求甚至PE线截面积满足其它电缆的要求吗?
如果该处有SPD,在产生感应电压时,无法通过PE线放电。但如果SPD还有接地的通路,比如本来就是直接接地的,就没有这个问题。
对PEN线而言,与相线同时断开,也有上面得后果,但如果不与相线同时断开也会出现下面的情况:
TN-C系统的PE线和N线是合一的,而N线即使是在正常工作状态也有可能带有危险电位(例如三相严重不平衡)。在故障状态下,例如当发生电源侧PEN线断线或单相接地故障未及时切除时,高电位会通过PEN线传到所有用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对PE线而言,不与相线同时断开,也有上面得后果。正常时,如果谐波不是很大,不会有危险电位,但接地故障时,在排除前也有危险电位。如果一个人在维修一个已经断了电源的设备,突然旁边的固定设备发生接地故障,发生故障的设备的接地回路(PE线)和维修设备很大部分是重复的,按照PE=1/2相截面,就有持续5S的130V左右的危险电压。
PE线和PEN线与相线同时断开或不与相线同时断开,各有利弊。既然民规和低规统一了,说不能断,那就不断了。
我觉得如果不考虑维修的情况,PE线还是不断的好。其实,在维修末端设备时,可以将PE线在端子上拧下来,当作维修一个拆下来的设备。
PEN线很多情况下入户就变成PE和N分开了,人很少直接碰上。
下面是网络上的一些看法:
http://tech.bjx.com.cn/abstract.asp?url=http://tech.bjx.com.cn/html/20071218/49113.shtml
低压系统保护线断线,当发生触电事故后,该单元所有用户的保护线有220V的电压,3室的冰箱、淋浴器的外壳均有220V的电压。
http://bbs.co.163.com/index.php?url=/content/225_69610_3.html#r1541927
第1页12#:
GB50054-95-4.5.6中规定TN-C系统严禁断开PEN线,我认为是对IEC标准TC64第461.2条的盲目照搬。其出发点是禁止断开PE
线(或减少PE线上可能发生故障的断点),这当然没有错,但是TN-C系统的PE线和N线是合一的,而N线即使是在正常工作状态也有可能带有危险电位(例如三相严重不平衡)。在故障状态下,例如当发生电源侧PEN线断线或单相接地故障未及时切除时,高电位会通过PEN线传到所有用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因此仅切断某一回路相线,上述从其他回路传递过来的高电位危险依然存在。
我认为(仅代表个人观点)从检修、维护安全的角度,应该允许TN-C系统使用四极开关,在必要时允许断开PEN线。在这点上,我觉得民规中要求:"TN-C系统严禁单独断开PEN线",更为合理。
第1页20#:
等电位联结是防止人身间接电击的措施之一,而电气隔离(装设隔离变压器)或断开所有电路时可以达到同样目的,都是规范所允许的。两者相比较,断开更加容易实现,特别是用于设备检修。PE线的确是非常重要的,但PE线意外中断的严重后果是在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才会表现出来,而系统正常工作的时间远远大于存在故障的时间,如果PE线在系统正常时(或检修时)就会引入危险电压,那么比PE线断线更令人难以接受。出于同样的原因从TN-C系统发展出了TN-S或
TN-C-S系统,将PEN线分开成为N线和PE线。如果能够确定系统的电源线路已经被隔离或电压低至不会对人产生危害,那么PE线并不是不可或缺的。例如正是由于担心存在从PE线引入危险电压的可能性,规范中规定使用安全超低压的设备严禁接入PE线。由于TN-C系统中PE线和N线是合一的,考虑到其中
PE线功能的重要性,禁止PEN线单独断开是应该的,但检修时与相线同时分断则是利大于弊,因为由PEN线引入危险电压的可能性,远大于由于在PEN线上出现了开关触点而发生PEN线意外断线的可能性。
补充一句,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编制组在《四极开关应用研讨会》上的结论有冲突,新版民规已经与《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一致了。作为技术研讨无所谓,但实际工程中大家还是应该执行规范。
第3页40#:
TN中,如果PE断,那么当相线触壳,所有与带电设备外壳通过PE相连的设备都会带220V电压。
如果PEN断,那么无论相线触不触壳,所有与带电设备外壳通过PEN相连的设备都会带220V电压。
所以,PE不能断,PEN更不能断。
第4页50#:
PE要断也可以,所有线全断掉,也不会出问题。但是PE线要去断开,简直就是毛病,没有必要。如果一个设备的所有线都断开了,它还会带电?线全部断开了,跟一个设备还没有出厂使用有什么区别?设备外壳会带电?
先前是这么想,但是现在不这么想了:如果PE或者PEN跟着相线一起断掉了,万一断口以上的带电部分碰着了设备外壳---完哒!~~尤其是TN-C又不带漏电保护,PEN断了,呵呵,那就。。。
http://sthea.uu1001.com/read.php?tid=71&fpage=4&t=1
当接地系统不良或地线带电情况发生时,附录AA的目的是消除触电伤亡事故。如果漏电保护器能够迅速断开器具与电源(包括接地线)的一切连接,即应认为
"实现了标准所规定的目的"。
在产品设计、生产以及应用中,如果漏电保护器能够将自身的故障概率和其他已知不利因素控制在标准接受的范围内,则应确认"没有因所采取的措施给本标准的实施带来附加的危险或隐患"。
关于标准是否提供了"断开地线"的技术依据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国际标准接受地线断开的结构。
GB20044-2005《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PRCD)》对该装置中的接地极在发生保护动作时,允许断开提供了依据。
GB20044-2005,根据某些特殊电器产品使用的实际情况,对8.1条的第2段作了这样的规定:"PRCD中的PE接地回路应是连续的并不受PRCD操作的影响。
注:在某些特殊要求的剩余电流保护插头中,允许开闭PE导线,但在带电导线断开以前,PE导线不能断开。这类器件要清楚地加以识别(例如在接线图中说明)。"
这样规定以后,允许部分特殊要求的剩余电流保护插头中,可开闭PE导线,这主要是考虑在热水器或其他一些移动电器设备在TN-C系统中使用或相地错接时,会发生PE线带电的故障情况,时间长了还可能引起短路等事故。在实际应用中这种事故时有发生。为了对这种情况进行保护,在标准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允许可通过断开PE线中的触点来排除故障。
对固定的电气装置中的PE线一般是不允许断开的,要求设备通过PE线始终保持良好接地。但对用于移动式的剩余电流保护插头,情况就不一样了,移动电气装置的PE线连接,本来就是通过插头与插座连接来实现的。插头拨下,PE线就断开了,同时此时的电源线也断开了,不可能再产生危险。在国际上PRCD的PE保护接地线可断开也已有先例,如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中也允许PRCD可以开闭PE保护导线。(在IEC61540的8.1中注已有说明)。
实际上剩余电流保护插头只要符合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在实际使用中断开PE导线不会产生危险。在
GB20044-2005中规定:如果剩余电流保护插头可断开PE导线,则在结构上必须做到带电导线断开以前,PE导线不能断开,这样可以确保不会出现电气设备带电而PE线断开的危险状况。如果PE导线可能断开,则要清楚地加以识别,例如在接线图中明确标明在PE回路中有一个可以断开的触头,使用户能清楚地知道PRCD在主电路断开时,PE回路也同时断开。
只要符合标准规定的结构要求,在剩余电流保护插头的PE接地回路中增加一个触头,只是重复了插头拔下时的PE线断开。PRCD触头断开时的状态与插头完全拔下时状态一样,相线、中性线和接地线全部与电源脱离,不会增加用电的不安全因素。
从以上所述可见,可断开PE,只是增加了保护功能,对地线带电和相地线接错等故障均可提供保护,而不会增加任何附加的危险,因此在标准中这样规定是合理的。IEC目前正在编制的标准IEC62335(IEC
62335: Switched protective earth portable residual current devices
(SPE-PRCD) for class I and battery powered vehicle
applications)(目前为23E/632/CDV文件),就是一个可断开PE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的标准,而且标准的名称"SPE-PRCD"
就定为"可开闭保护接地的移动式剩余电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