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日星期五

2006,2007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

找来找去都找不到出处,不知道教育部高教司能不能把这些函上网,方便大家查阅。
用Google搜到了一个网页,但现在又没了,幸好有缓存的网页快照。在这里保存一下。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和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不知道有什么区别,一个是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评的,一个是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评的。建设部会不会尊重一下教育部啊?
2006年的结论在通知里面就有了,2007年的还有个附件,下载不了,估计是所有去评的都能通过。
http://203.208.37.104/search?q=cache:p_Bgy-mkVgAJ:211.68.0.158:81/index.php%3Faction%3Dread_article%26articleid%3D412%26siteid%3D0+%22%E5%85%B3%E4%BA%8E%E5%85%AC%E5%B8%832006%E5%B9%B4%E5%BA%A6%E5%B7%A5%E7%A8%8B%E6%95%99%E8%82%B2%E4%B8%93%E4%B8%9A%E8%AE%A4%E8%AF%81%E7%BB%93%E8%AE%BA%E7%9A%84%E9%80%9A%E7%9F%A5%22&hl=zh-CN&ct=clnk&cd=1&gl=cn&lr=lang_zh-CN&client=firefox-a&st_usg=ALhdy2_fyLzv8p2s97sqAgtRWu2b08_eZQ
http://203.208.37.104/search?q=cache:yJ5HjLW5Jv0J:211.68.0.158:81/%3Faction%3Dread_article%26articleid%3D414%26siteid%3D0+%22%E5%85%B3%E4%BA%8E%E5%85%AC%E5%B8%832007%E5%B9%B4%E5%BA%A6%E5%B7%A5%E7%A8%8B%E6%95%99%E8%82%B2%E4%B8%93%E4%B8%9A%E8%AE%A4%E8%AF%81%E7%BB%93%E8%AE%BA%E7%9A%84%E9%80%9A%E7%9F%A5%22&hl=zh-CN&ct=clnk&cd=1&gl=cn&client=firefox-a&st_usg=ALhdy29JaPBCnmS5V8EIXq5HgFJMy4IiZQ

关于公布2006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育部高教司      发表日期:2008-04-10 10:41

教高司函[2007]118

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

2006年,由教育部组织启动了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成立了电气、化工、机械、计算机4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选择了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等8个专业点进行了专业认证试点。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试行)》和《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在学校申请、自评和专家组入校考查的基础上,试点工作组分别对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等8个专业点做出了认证结论建议。

    20076月,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电气、化工、机械、计算机4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进行了审议,通过了4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做出的认证结论。按照专业认证工作程序和专业认证试点期间的有关规定,现对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等8个专业点的认证结论公布如下:

              

试点认证专业名称

认证结论

认证结论有效期

东南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山东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天津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上海交通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浙江大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清华大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过认证,有效期3

20076月至

20106

 

关于公布2007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的通知

文章作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表日期:2008-04-10 13:33

                             教高司函〔200824

有关高等学校:

2007年,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在全国部分高校选择了18个专业点开展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按照《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在学校申请、自评和专家组入校考查的基础上,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分别做出了认证结论建议。200712月,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机械、化工、计算机、电气、水利、食品、交通、地矿、环境等9个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分委员会(试点工作组)做出的专业认证结论建议进行了审议。根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审议结果,现将认证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相关高校如对认证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秘书:都昌满,ducm@moe.edu.cn)。学校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附:2007年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八年一月十六日

 

 

         教育部高教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最后,在高等理工教育网有下面的通知:
http://see.bit.edu.cn/index.php?action=read_article&articleid=412&siteid=0
http://see.bit.edu.cn/index.php?action=read_article&articleid=414&sitei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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